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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可与7城互贷公积金 缴存12个月才能贷款

阅读数:24

日期: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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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要求推行异地互贷,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相关收费项目。对此,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李庆星表示,现今尚未收到上级单位的通知,亦未收到指引性的文件。

   另外,李庆星表示,早在2009年,东莞可与珠三角七城互认互贷,并且东莞早已经取消了相关的常规项目的收费。除此之外,备受关注的新《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目前已经征收意见完毕,批市政府,现在走流程阶段。

   互贷范围扩大无时间表

   2009年,东莞市与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等城市签订合作协议,并于同年5月4日起,正式受理珠三角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至于是否将异地互贷范围扩大,李庆星表示,尚未收到上级部门的指示通知,对此问题或者需作进一步的研究。

   《通知》中指出,当前,职工跨地区流动日益增强,在就业地缴存、回原籍购房需求增多。为适应职工流动性需要,《通知》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笔者从东莞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了解到,在2009年,东莞市与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等城市签订《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并于同年5月4日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受理珠三角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即在上述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以上任一城市买房时,可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李庆星表示,五年以来,东莞公积金中心一直执行与珠三角7城异地互贷的政策,异地互贷是因为贷款地和缴存地不一致,只要职工可以提交贷款申请和当地的缴存证明等相关资料,就可以在东莞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还是依照当地的贷款办法执行情况。另外,若职工想在东莞外的其他地方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买房,东莞公积金中心也会出具相关的缴存证明给职工个人。”

   另外,东莞异地互贷的范围是否将扩展至全省全国?对此,李庆星表示,尚未收到上级部门的指示通知,对此问题或者需作进一步的研究。

   异地互贷利于城镇化

   “该政策着眼于长远的城镇化配套,现在深圳、广州的很多企业在东莞开设地方公司或者厂房,但是其员工的公积金还是在广深缴存。若企业员工长时间在东莞工作,肯定会萌生在东莞置业的想法。”

   公积金异地互贷对购房者意味着什么?对此,在南城工作的陈女士表示:“因为工作的调动,我从深圳来到东莞工作,有在东莞安家置业的想法。此政策出台后,东莞或能与深圳实行公积金互贷,加上深圳的房价是东莞房价的几倍,我有意愿在东莞买房。”

   对此,东莞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车德锐认为,该政策的出台着眼于长远的城镇化配套,现今,很多广深一线大城市的企业向中小城市转移或者拓展业务,缴存地和贷款地实现异地互相贷款确实有助于释放购房需求。现在深圳、广州的很多企业在东莞开设地方公司或者厂房,但是其员工的公积金还是在广深缴存,若企业员工在东莞长时间工作,肯定会萌生置业想法。所以,针对此类人群,该政策是利好的。

   同时,东莞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陈骏良表示,新政使公积金贷款使手续简化,手续变得更加简单便捷,也提升了公积金的使用率。他表示:“公积金贷款是商业贷款的补充,能调节商业贷款中的不足。现今,公积金实现异地互贷是科学合理的,对楼市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也释放出良好的信号。此政策的出台鼓励刚需置业人群树立买房信心。”

   笔者了解到,深圳不在东莞可异地互贷的范围,若东莞贯彻落实该《通知》,深圳客可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房产,这是否对东莞临深片区的楼市成交有极大的推进作用?

   对此,东莞中原地产车德锐表示,这个假设是存在的,毕竟东莞毗邻深圳,房价却是深圳的三分之一。 

 东莞三家银行已开始执行“认贷不认房”新政 

    首套房贷还清后,再买房仍可享受首套房贷政策,不过具体利率尚未明确

    继建设银行和东莞银行确定执行央行“认贷不认房”新政后,农行东莞分行昨日透露,该行将执行“认贷不认房”标准,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有2套及以上住房还清贷款后再购房首付4成

  昨日,农行东莞分行透露,该行已收到总行下发的央行“认贷不认房”新政实施细则,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付比例最低3成。

  对2套及以上购房,农行方面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比例最低4成,利率可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对不符合以上情形的,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计息按照原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家银行开始执行“认贷不认房”新政

  此次农行并没有明确给出具体的首套房贷利率,不过表示会比此前执行的利率要低一些。记者了解到,此前,农行的首套房贷利率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到10个百分点。

  农行方面告诉记者:“为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已全面调低首套房贷款利率定价下限,具体利率定价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等进行差异化定价,更优质的客户一般会获得相对优惠的利率。”

  虽然距离央行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已有20多天,但是昨日记者走访发现,多数银行仍在等总行的实施细则。目前,东莞地区仅有两家银行宣布执行“认贷不认房”新政,分别是建设银行和东莞银行。

  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工作人员透露,“一旦总行的细则出来,会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作为东莞银行业龙头的东莞农商行则表示即将出台实施细则。

  工行东莞分行则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总行的实施细则。另外一家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一旦总行的细则出来,会第一时间在官网公布。”

  农行执行 

  “认贷不认房”新政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付比例最低3成。

  ●对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比例最低4成,利率可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